上海稅警合作,通過大數據分析,破獲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留抵退稅案,初步統計虛開發票價稅合計55.87億,涉嫌騙取留抵退稅款1500萬余元。主犯均具有財稅專業背景,出版過涉稅籌劃書籍,屬于高學歷專業背景。
經初步統計,虛開發票價稅合計金額55.87億元,下游共有40余戶企業涉嫌騙取留抵退稅款1500萬余元。目前,稅務部門正全力追回留抵退稅款。
具體違法手段
該虛開團伙關聯企業疊加違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,以收取開票費的形式,在沒真實交易的情況下,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票,幫助受票企業騙取留抵退稅。相比普通的涉稅違法案例來講,這幫人的手段可能更加高明一點,比如通過跨區域、多層級設立企業,用格外復雜的業務流、發票流等手段來躲避稅務監管。
稅務局+公安局聯合辦案,金稅三期+智慧稽查系統同時上馬,精準的鎖定了該團伙的違法手段。結合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申報、開票特點,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指標設定和數據分析,通過多維度的數據篩查,就厘清了虛開企業架構和開票層級,又對下游受票企業留抵退稅進行了全量掃描,對上下游實現了全鏈條的打擊。
何為虛開騙取留底退稅?以及其罪名
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。我國增值稅實行鏈條抵扣機制,除簡易征收外,增值稅是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,以納稅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(當期應繳增值稅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)。其中,銷項稅額=銷售額×適用稅率,進項稅額=采購價×適用稅率(指購進原材料等成本費用支出所負擔的增值稅額)。當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,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便會形成留抵稅額。這使得許多企業有了關聯企業間虛開發票、空殼公司對外購買或出售發票的動力。
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,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,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“數額較大”;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,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“數額巨大”。
什么是正確的稅務籌劃?
稅收籌劃不是不能用,而是不能濫用! 結合以往眾多虛開虛抵騙稅案例,可以總結出一個不變的違法犯罪規律:沒有真實交易,虛構業務,不具備留抵退稅條件,創造條件也要上。如此簡單粗暴,往往意味著陷阱,納稅人們能想的套路到的上面的人會想不到嗎?
稅務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對稅收七要素進行調整,充分運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,合理涉及自身業務模式,選擇稅負最輕方案,幫助企業不交冤枉稅、合理節稅,而不是偷稅漏稅甚至騙稅。杜絕虛開發票、隱瞞收入、虛增成本、企業老板公私不分等現象。綜上所述小編認為正確的稅收籌劃應遵循以下幾大原則:合法籌劃、合理籌劃、事前籌劃、真實籌劃。